最贊回答 / Miss_lv
在觸發DOM上的事件都會產生一個對象,即事件對象(也稱event對象),這里用e接收事件對象。時間對象有有很多屬性和方法,target屬性是獲取事件目標,即相應的input、select和textarea標簽的DOM對象,從而獲取其相應的屬性值
2016-08-04
最贊回答 / GavinZeng
研究了一整個下午,基本上弄清楚了,我來解釋一下:先來看完整代碼:<...code...>要搞懂e.data先要搞懂下面的問題:.click(999,dome)做了什么事情?.click(999,dome)調用的時候做了2件事:第1:.clic...
2016-08-02
最贊回答 / 人生還有多少個二十年
這一節的代碼出現三個問題(其實主要就兩個,我太苛求細節了):變量n.導致的問題:當你點擊了幾次第一個測試區域后,只點擊了一次第二個測試區域,就會發現第二個測試區域顯示的次數顯然不是1,因為第一個測試區域的時候就修改了全局變量n的值。解決方案:把第二塊script代碼的n都改為另一個變量,比如i$("button")導致的問題:當你點擊了第一個測試區域的按鈕時,觸發了它綁定的事件(兩個script 標簽里面都有綁定了?$("button").click(function() {??}) ? ? ? ?),再...
2016-08-02
已采納回答 / 門外小白3342804
第二次點擊有用,只不過和第一次結果一樣,看不出變化。$('#msg').html()無參數時為獲取,有參為設置,相當于n=n+1;?? 你把后面一個n去掉,再一次運行,結果不變,但是事件發生過。
2016-08-02
已采納回答 / 694473412
<form id="target1" action="test.html">form標簽有個action,這里填寫什么就會跳轉到什么。這里由于找不到test.htlm所以跳轉到的目標頁面失敗。你可以嘗試修改action="http://www.xianlaiwan.cn/",即可跳轉到慕課網
2016-07-31
已采納回答 / Zery_Chao
是指傳入了一個參數“事件對象”,可以用它的屬性和方法進行一系列操作,比如阻止事件冒泡、阻止瀏覽器默認行為等等。詳細可以再看看之前的 jQuery 課程或 Js 課程
2016-07-31
已采納回答 / Dling
哪里不懂?$("button:eq(1)") 指第二個按鈕鼠標在?$("button:eq(1)") ?這個按鈕 點下的時候 ,觸發$('p').mousedown() 這個事件就是說 ??$('p').mousedown事件發生。$('p').mousedown(function(e) {? ? ? ? ? ? alert(e.target.textContent)? ? ? ? })
2016-07-28
已采納回答 / 慕后端9132915
text()函數是設置文本內容,假如你設置成text('<div>hello<div/>'),不識別標簽元素,會把它當作文本處理,那么結果就是<div>hello<div/>,html()函數識別標簽元素,所以結果是hello
2016-07-27
最贊回答 / 江愛笛生
其實沒有觸發冒泡,是下面這個原因:與 mouseenter 事件不同,不論鼠標指針穿過被選元素或其子元素,都會觸發 mouseover 事件。只有在鼠標指針穿過被選元素時,才會觸發 mouseenter 事件
最新回答 / 9527_24
<...code...>p標簽里不是有事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