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贊回答 / 慕UI8710318
count是類屬性,要改變類屬性得用“Person.count”,“p1.count”改變的只是實例p1的屬性,而是實例屬性的優先級比類屬性高,我是這么理解的。
2019-11-22
最贊回答 / 流芒阿
別那么玄?你API都開放給別人,別人就只能調用而已 。 就是你的類被繼承的時候,你不希望子類重寫一些屬性。在架構設計的時候,java上會些一些被保護和私有屬性或者方法,避免一些瓜皮把系統整崩了
2019-11-22
最新回答 / 寶慕林1502307
<...code...>你把代碼分隔一下,有助于理解。<...code...>之所以會這樣輸出,是因為 print 在輸出時,會先去求解 f() 的運算結果,而 f() 運算的副作用就是在 print 方法之前輸出了<...code...>
2019-11-20
最贊回答 / 貳很貳
g所引用的變量j不是循環變量,你在調用r=f(i)時,返回的就是1*1,2*2,3*3,count()函數接受的是一個列表【1,4,9】,
f1,f2,f3?=?count()#返回多個值時,可以用多個變量接收,這里的f1只是對應的列表索引0
2019-11-11
最新回答 / 君子也
首先,f1,f2,f3都是變量,
print(f1) print(f2) print(f3)按你的寫法,這三個指向都是一樣的,結果不會有任何區別。其次,append不是高階函數,
fs.append(f)這里f是定義的函數總的來說,沒看出來這是什么思路。。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