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討論了Overriding and ShadowingJava,在其中一張幻燈片(我已將其附在下面)中,我們被告知要密切注意最后 3 行,并確保我們了解發生了什么。我不確定我是否這樣做,所以我需要一些幫助或解釋。我的理解是,由于從對象b顯式轉換為對象,調用訪問當前類的成員字段,在本例中將是 B 類的值為 6 的成員字段。但是當它必須調用被重寫的方法時D 來自 B,編譯器決定應該調用 D 的 f() 方法的實現,因為該對象最初是 D 對象(?)。我真的不確定我是否正確理解了這件事,所以我很感激您的反饋。BDb.iif()PS:既然 thesuperclass和 thesubclass都有一個具有相同名稱和類型的變量(i)但沒有沖突,不是嗎shadowing?
1 回答

開滿天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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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1:
System.out.println(b.i);
這就是變量隱藏——“當子類中的實例變量與超類中的實例變量同名時,則從引用類型中選擇實例變量?!?/p>
在您的情況下,d 被轉換為 B,因此顯示 B 中的實例變量。
案例2:
System.out.println(b.f());
這是方法重寫- “(...)重寫的方法完全取代了繼承的方法,因此當我們嘗試通過持有子對象來從父引用訪問該方法時,子類中的方法將被調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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