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unix時有這樣一句話,“其返回值通常與參數n b y t e s的值不同,否則表示出錯”以及這樣的程序:if ((res = write(handle, string, length)) != length){printf("Error writing to the file.\n");exit(1);}不知道為什么,有些人說“大多數情況write成功后的返回值都等于你傳入的長度”,如果真如他所說,上面的程序豈不是沒有通用性(程序是《unix環境編程》及百度百科中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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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s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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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情況下,write成功后返回的寫入字節數都等于你傳入的長度。
但是如果你要寫的長度超過了的文件的最大可能時,比方說,你的磁盤還剩下128個字節,這時你向磁盤上的某個文件一次性寫512個字節,返回值就是128,只有前128個字節成功寫入。
再比如,你用write寫的不是一個普通文件,而是設備文件/socket等,那也可能返回值小于你指定的值,這就可能是具體設備的限制等,比如寫入的數量超過了緩沖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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