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用類編寫 python 代碼,這些類將有一個名為如下的方法:def set_log_paths(self):問題是,這個方法不接受參數,它根據 self 的其他值確定某些值應該是什么。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設置”一詞是否合適?我問是因為它不是直接的 getter 或 setter,就像在具有私有成員的語言中使用的那樣。在我的方法名稱中是否有常用的常規詞?
不帶參數的 setter 方法名稱的 Python 命名約定
慕工程0101907
2021-10-12 17: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