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SS中的.和!的用法有什么區別?
ACCESS中的.和!的用法有什么區別?
慕碼人2483693
2021-03-29 0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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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程序代碼
如在查詢或窗體文本框的”控件來源”屬性內,在此通常會以表示法取用另一窗體的某控件內容,如”FORMS![客戶]![姓名]”,兩個!號分別表示其后為窗體及控件名稱,不可用小圓點.
2.VBA
在VBA中,則根據不同時機,需分別使用!及.:
(1)對象的屬性及方法,取用對象的屬性及方法時,需使用小圓點,如:
SET RS=CURRENTDB.OPENRECORDSET("SHEET")
MSGBOX RS.RECORDCOUNT
(2)取用窗體或報表控件,如同在非代碼的情況,如:
ME![姓名]=APPLICATION.FORMS("客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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