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回答
哈士奇WWW
TA貢獻1799條經驗 獲得超6個贊
不知道你說的什么區別,我總結了幾個區別:
作用在方法上,方法的區別:static方法屬于類,不屬于類的實例對象,而非static方法屬于類的實例對象,不屬于類,static方法不需要實例對象就可以通過類名調用,且static方法中不能有實例成員(即實例方法或實例變量),而非static方法中可以以后static成員(即static方法,和static變量)
作用在變量上:static變量屬于類,非static變量屬于實例對象或者是局部變量,static變量可以用類名引用,而非static方法只能創建這個類的實例對象才能引用(即使用).
作用在類上: static類中知只能有static成員,不能有非static成員,而非static類可以由static成員也可以有非static成員.
總結,static修飾的方法,變量都屬于該類本身,是該類所有,該類的實例也可以訪問static修飾的成員,但是不同實例對象中訪問的static成員是同一個(在同一程序中)...所以說static成員在一個程序中是獨一無二的,他屬于類,而類在程序中只能有一個類(可以由多個類的實例對象),所以程序中的static成員永遠是同一個!
添加回答
舉報
0/150
提交
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