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CROSS / OUTER APPLY和一位同事一起研究,我們正在努力尋找在哪里使用它們的真實示例。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研究什么時候應該在內部聯接上使用交叉申請?和谷歌搜索,但主要的(唯一的)示例似乎很奇怪(使用表中的行數來確定要從另一個表中選擇多少行)。我認為這種情況可能會受益于OUTER APPLY:聯系人表(每個聯系人包含1條記錄)通信條目表(每個聯系人可以包含n個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但是,使用子查詢,公用表表達式OUTER JOIN以及RANK()和OUTER APPLY似乎都表現相同。我猜這意味著該方案不適用于APPLY。請分享一些真實的例子,并幫助解釋該功能!
實際示例,何時在SQL中使用OUTER / CROSS APPLY
慕尼黑的夜晚無繁華
2019-12-07 15: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