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在類而不是析構函數上實現IDispose?我讀了這篇文章,但我仍然沒有抓住重點。我的假設是,如果我在對象上實現IDispose,則可以顯式地“銷毀”該對象,而不是等待垃圾回收器執行此操作。這個對嗎?這是否意味著我應該始終在對象上顯式調用Dispose?常見的例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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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小跳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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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SDN上有一個很好的描述:
此接口的主要用途是釋放非托管資源。當不再使用托管對象時,垃圾收集器會自動釋放分配給該對象的內存。但是,無法預測何時會發生垃圾回收。此外,垃圾收集器不了解 諸如窗口句柄或打開的文件和流之類的非托管資源。
使用此接口的Dispose方法 與垃圾回收器一起顯式釋放非托管資源。當不再需要該對象時,該對象的 使用者可以調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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