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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a中方法和函數的區別

Scala中方法和函數的區別

Scala中方法和函數的區別我讀Scala函數(部分)又一次斯卡拉之旅)。在該職位上,他說:方法和函數不是一回事。但他沒有解釋這件事。他想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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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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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啦一陣風

TA貢獻1802條經驗 獲得超6個贊

首先,讓我們看看Scala規范告訴我們什么。第三章(類型)告訴我們功能類型(3.2.9)和方法類型(3.3.1)。第四章(基本宣言)談到價值宣言和定義?(4.1),?可變聲明和定義(4.2)和函數聲明和定義(4.6)。第六章(詞組)談到匿名函數(6.23)和方法值(6.7)。奇怪的是,函數值只在3.2.9上提到過一次,而在其他地方則沒有。

A?功能類型(大致上)是表單的一種類型。(T1,.,TN)=>U,這是特征的縮寫。FunctionN在標準圖書館里。匿名函數方法值有函數類型,函數類型可以用作值、變量和函數聲明和定義的一部分。實際上,它可以是方法類型的一部分。

A?方法類型非值型..這意味著值-沒有對象,沒有實例-具有方法類型。如上文所述,a方法值實際上有一個功能類型..方法類型是def聲明-關于def除了它的身體。

價值聲明和定義變量聲明和定義valvar聲明,包括兩者類型和價值-分別可以是,功能類型匿名函數或方法值..注意,在JVM上,這些(方法值)是用Java所稱的“方法”實現的。

A?功能聲明def聲明,包括類型體體..類型部分是方法類型,而主體是表達式或塊..這也是用Java所謂的“方法”在JVM上實現的。

最后,匿名函數功能類型(特征的一個例子)FunctionN),以及方法值都是一樣的!區別在于方法值是通過后置下劃線(m _是對應于“函數聲明”的方法值(def)?m),或者通過一個名為ETA-擴張,這就像一種從方法到功能的自動轉換。

規格是這么說的,所以讓我把這個放在最前面:我們不使用這個術語!這會導致所謂的混亂“功能聲明”,這是程序的一部分(第4章-基本聲明)和“匿名函數”,這是一個表達式,并且“功能類型”這是一種類型-一種特質。

以下術語和經驗豐富的Scala程序員使用的術語與規范的術語有一處不同:而不是說功能聲明,我們說方法..甚至方法聲明。此外,我們注意到價值聲明變量聲明也是實用的方法。

因此,考慮到上述術語的變化,下面是對這一區別的實用解釋。

A?功能是一個對象,該對象包括FunctionX特征,如Function0,?Function1,?Function2等可能包括PartialFunction也是,這實際上擴展了Function1.

讓我們看看其中一個特征的類型簽名:

trait?Function2[-T1,?-T2,?+R]?extends?AnyRef

這個特性有一個抽象的方法(它也有一些具體的方法):

def?apply(v1:?T1,?v2:?T2):?R

這告訴了我們所有需要知道的事情。一個功能有一個apply接收N類型參數t1,?T2, ...,?總氮,并返回某種類型的東西。R..它對它所接收的參數是對變的,在結果上是協變的.

這個差異意味著Function1[Seq[T], String]Function1[List[T], AnyRef]..作為一個子類型意味著它可以被使用。代替它。如果我要打電話f(List(1, 2, 3))并期望AnyRef以上兩種類型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工作。

現在,什么是相似性一種方法和一種功能?好吧,如果f是一個函數m是一個局部變量的方法,那么這兩個方法都可以這樣調用:

val?o1?=?f(List(1,?2,?3))val?o2?=?m(List(1,?2,?3))

這些調用實際上是不同的,因為第一個調用只是一個語法糖。Scala將其擴展為:

val?o1?=?f.apply(List(1,?2,?3))

當然,它是對象的方法調用。f..函數還具有其他語法糖的優勢:函數文字(實際上是其中的兩個)和(T1, T2) => R輸入簽名。例如:

val?f?=?(l:?List[Int])?=>?l?mkString?""val?g:?(AnyVal)?=>?String?=?{
??case?i:?Int?=>?"Int"
??case?d:?Double?=>?"Double"
??case?o?=>?"Other"}

方法和函數之間的另一個相似之處是,前者可以很容易地轉換為后者:

val?f?=?m?_

Scala將擴展那,那個,假設m類型是(List[Int])AnyRef轉入(Scala 2.7):

val?f?=?new?AnyRef?with?Function1[List[Int],?AnyRef]?{
??def?apply(x$1:?List[Int])?=?this.m(x$1)}

在Scala2.8上,它實際上使用了AbstractFunction1類以減少班級大小。

注意,一個函數不能反過來轉換-從一個函數轉換到一個方法。

然而,方法有一個很大的優勢(嗯,兩個-它們可以稍微快一點):它們可以接收。類型參數..例如,同時f上面可以指定List它收到(List[Int](在示例中),m可以參數化它:

def?m[T](l:?List[T]):?String?=?l?mkString?""

我認為這幾乎涵蓋了一切,但我很樂意用任何問題的答案來補充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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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回復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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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上湖

TA貢獻2003條經驗 獲得超2個贊

方法和函數之間的一個很大的實際區別是return手段。return只有從方法中返回。例如:

scala> val f = () => { return "test" }<console>:4: error: return outside method definition       val f = () => { return "test" }
                       ^

從方法中定義的函數返回非本地返回:

scala> def f: String = {                 
     |    val g = () => { return "test" }
     | g()                               
     | "not this"
     | }f: Stringscala> f
res4: String = test

而從本地方法返回只能從該方法返回。

scala> def f2: String = {         
     | def g(): String = { return "test" }
     | g()
     | "is this"
     | }f2: Stringscala> f2
res5: String = is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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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回復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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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蒙傳說

TA貢獻1865條經驗 獲得超7個贊

功能可以使用參數列表調用函數以生成結果。函數具有參數列表、主體和結果類型。作為類、特征或單例對象的成員的函數被調用。方法..在其他函數中定義的函數稱為局部函數。帶有結果類型Unit的函數稱為過程。源代碼中的匿名函數稱為函數文本。在運行時,函數文本被實例化為稱為函數值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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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回復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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