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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貢獻1829條經驗 獲得超4個贊
其實這個不是效率上的問題,因為一定程度上,你很難體現出效率的區別。你的意思是定義成屬性來訪問是不是會更好。
一個方法中要調用幾個函數,并且每個函數都要傳幾個參數,感覺不好看。
那你就要想了,這幾個函數所調用的幾個參數,出鏡率有多高。如果你一個2000行的類,如果$lyc1只出現了一次,它適合定義成屬性嗎?顯然不太好,因為它是屬于這個函數的,而這個類跟他關系不大;也可以從這個屬性存在的意義去考慮。
說得粗俗點,一般我們把這個類里通用的變量定義成屬性。好處是,在這之上可以區別public,protected和private來做訪問控制;以及考慮是否使用static靜態屬性,等等...
但是不是把所有的參數都扔到前面當屬性
可以看一些設計模式的內容。

TA貢獻1963條經驗 獲得超6個贊
除了樓上說的出鏡率的問題,還需要注意:
限制函數參數個數極其重要,這樣測試你的函數容易點。有超過3個可選參數參數導致一個爆炸式組合增長,你會有成噸獨立參數情形要測試。
無參數是理想情況。1個或2個都可以,最好避免3個。再多就需要加固了。通常如果你的函數有超過兩個參數,說明他要處理的事太多了。 如果必須要傳入很多數據,建議封裝一個高級別對象作為參數。
壞:
function createMenu(string $title, string $body, string $buttonText, bool $cancellable): void
{
// ...
}
好:
class MenuConfig
{
public $title;
public $body;
public $buttonText;
public $cancellable = false;
}
$config = new MenuConfig();
$config->title = 'Foo';
$config->body = 'Bar';
$config->buttonText = 'Baz';
$config->cancellable = true;
function createMenu(MenuConfig $config): void
{
// ...
}

TA貢獻1865條經驗 獲得超7個贊
是的,函數一般參數不要超過三個,超過的話最好以一個對象的形式傳參,這樣比較容易控制函數的穩定性,至于你說的不好看,我覺得無所謂啊,編程的思想就是間接,公用的變量抽象出來變成屬性,某個函數用的變量當然是傳參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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