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a是一個定義在類內但是不在函數內的變量,A()是一個類。a=A()表示,此刻a是類A中的一個對象。那么,此刻a.a是指實例a中的a變量嗎?a為什么可以既表示一個變量,又表示一個對象呢? 查看完整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