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最近在學習用GO寫一個后臺服務。想把之前的一個服務重新寫一遍,之前一個請求進來,會new一個對象。然后對這個對象進行操作。在類里邊,可以定義成員變量,被所有的成員函數共享。有一些函數,都是共享這些變量的。但是用GO重構的時候,因為GO沒有類的概念,感覺像是少了一層東西。定義一個全局變量吧,這個全局變量會被所有的請求共享(不是一個請求進來生成一份新的變量)。不定義全局變量吧,很多函數都要用到同一個東西,所有的函數都需要不停的返回參數,供下一個函數使用。使用結構體模擬類的方式總覺得別扭,到底要怎么修改才能讓代碼簡潔又高效呢?不知道問題描述的清不清楚,還請各位大佬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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