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評價的安全性評價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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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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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基本程序既適用于企業自評,也適用于專業安全評價機構的安全評價。
1、熟悉系統
廣泛收集有關資料并熟悉這些資料,包括工藝流程、物料的危害特性、操作條件、設備結構、平面立面布置、環境狀況等,以及有關的法規、標準、制度、相似事故案例。為了防止發生漏錯,一般將系統劃分成若干子
系統(稱為單元)進行評價。
2、識別危險
采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地辨識和查找系統內存在的各種危險因素, 包括固有的、潛在的,以及可能出現的和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的新的危險。
3、危險的量化
將找出來的危險因素,盡可能給予量化,并以數量大小說明其危險程度。對于定量安全性評價,還要求給出事故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4、計算危險度或風險率
通過一定的數學模型計算出系統(或子系統)的危險度,或風險率。若知道事故的概率和損失,則風險率=事故概率×事故損失
5、危險的排除
針對找出來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險,使系統危險度降低。
6、確定危險或風險是否可以接受
將采取了安全措施后的系統危險度或風險率與安全指標比較,分析是否達到了人們可以接受的程度。如果滿足了安全指標的要求,則建設項目可以報建,裝置可以繼續運轉;如果低于安全指標的要求,則必須進行系統調整,增加安全措施,直到系統達到安全要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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