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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設計師與產品設計師的區別在于以下3點
1.兩者思考的出發點不同:
產品設計師根據項目主管傳達的戰略去思考并寫出一份需求,以此來規劃一個新產品或一個新功能。因此,他們要去設計的是滿足目標的功能A,B,C,D,其次是A,B,C,D優先級并且帶來實現目標的貢獻度(一般也指收益)。也就是說,需要怎樣的功能及功能間的邏輯關系是其思考的開發點。交互設計師的工作開始于產品下達了設計需求:包括產品目標,即:為什么要做A,B,C,D幾項功能,產品功能即:A,B,C,D具體為什么樣的功能,要分別到什么作用。但無論兩者如何PK,交互最后要完成的事:在一定框架內(如系統規范,產品既有規范)把A,B,C,D的信息結構,實現路徑,操作反饋完成;好的交互一般從為什么有這樣的功能出發思考之后的所有事情,并同產品PK;而就我觀察到的大多數交互,都會從這個功能信息是否好表達,路徑是否規范發生沖突,反饋(操作)是否合理等角度去PK功能,當然這其中很大的一部依據來源就是用戶體驗,也就是說,對于交互設計師而言,好的用戶體驗下的功能實現是其思考的出發點。
2.思考的立場不同:
產品設計師設計功能的依據一般來自:公司戰略,市場需要,競爭對手,數據反饋,用戶反饋等,而這些都是需要綜合考慮的,這應是產品經理思考的基本立場,只有站穩并思考清楚了這些因素,才能更好的引導交互。而交互設計師根據需求設計或優化一個功能的依據一般來自:設計規范,信息結構,交互路徑,數據反饋,用戶體驗等。有一部分產品經理在思考并未清晰的情況下就定義一個功能,并和交互討論后面的交互路徑,操作反饋等,自然會引起無數次無效的PK,也讓人感覺兩者之間的工作是重疊,甚至有人提出,交互設計師是不需要存在的觀點。但其實,好的交互是能在實現的過程中帶著產品經理去重新思考之前的問題,并完善功能設計之初的想法的,這是他們的重要價值之一。
3.代表的利益不同:
產品設計師要對整個產品形態搭建,實現功能效果,滿足項目方就可以,而交互設計師,是要對其產品的質量和體驗負責,滿足的項目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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