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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把內存劃分成兩種:一種是棧內存,另一種是堆內存。
在函數中定義的一些基本類型的變量和對象的引用變量都在函數的棧內存中分配。
當在一段代碼塊定義一個變量時,Java就在棧中為這個變量分配內存空間,當超過變量的作用域后,Java會自動釋放掉為該變量所分配的內存空間,該內存空間可以立即被另作他用。
堆內存用來存放由new創建的對象和數組。
在堆中分配的內存,由Java虛擬機的自動垃圾回收器來管理。
在堆中產生了一個數組或對象后,還可以在棧中定義一個特殊的變量,讓棧中這個變量的取值等于數組或對象在堆內存中的首地址,棧中的這個變量就成了數組或對象的引用變量。
引用變量就相當于是為數組或對象起的一個名稱,以后就可以在程序中使用棧中的引用變量來訪問堆中的數組或對象。
java中變量在內存中的分配
1、類變量(static修飾的變量):在程序加載時系統就為它在堆中開辟了內存,堆中的內存地址存放于棧以便于高速訪問。靜態變量的生命周期--一直持續到整個"系統"關閉
2、實例變量:當你使用java關鍵字new的時候,系統在堆中開辟并不一定是連續的空間分配給變量(比如說類實例),然后根據零散的堆內存地址,通過哈希算法換算為一長串數字以表征這個變量在堆中的"物理位置"。 實例變量的生命周期--當實例變量的引用丟失后,將被GC(垃圾回收器)列入可回收“名單”中,但并不是馬上就釋放堆中內存
3、局部變量:局部變量,由聲明在某方法,或某代碼段里(比如for循環),執行到它的時候在棧中開辟內存,當局部變量一但脫離作用域,內存立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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