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后端開發
/Java
/Java入門第二季 升級版
2015-07-23
源自:Java入門第二季 升級版 8-6
正在回答
明白了,看混亂了,那個就是創建對象的方法,對構造方法是? public + 類名(),創建對象時就會自動執行一次構造放啊。。
舉報
課程升級!以終為始告別枯燥,在開發和重構中體會Java面向對象編程的奧妙
1 回答沒創建構造方法也能創建對象嗎?
2 回答方法和構造方法的區別?
1 回答構造方法和對象
4 回答構造方法和對象
2 回答構造方法和類的對象
Copyright ? 2025 imoo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備12003892號-11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30151號
購課補貼聯系客服咨詢優惠詳情
慕課網APP您的移動學習伙伴
掃描二維碼關注慕課網微信公眾號
2015-07-23
明白了,看混亂了,那個就是創建對象的方法,對構造方法是? public + 類名(),創建對象時就會自動執行一次構造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