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后端開發
/Java
/Java入門第二季 升級版
老師這里明明是說錯了,1:54這里是說,類中的所有方法都可以共享我們的成員變量。明明就是錯!還刪我評論,我有不對可以指出,歡迎指出。
2015-07-01
源自:Java入門第二季 升級版 8-5
正在回答
成員變量可以共享啊
不可以嗎?我感覺也應該可以共享成員變量的!等下試試!
舉報
課程升級!以終為始告別枯燥,在開發和重構中體會Java面向對象編程的奧妙
4 回答我的子類繼承報錯。然后我把@override刪除后就不報錯了,為什么?
6 回答為什么把這句mi.show();刪了就運行成功了呢?
1 回答什么時候刪除了一條 screen=newScreen
2 回答為什么我新建繼承后會報錯,提示是叫我刪除“@Override”,可是刪了沒有用
1 回答問題已經解決了,如何刪除自己的提問?
Copyright ? 2025 imoo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備12003892號-11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30151號
購課補貼聯系客服咨詢優惠詳情
慕課網APP您的移動學習伙伴
掃描二維碼關注慕課網微信公眾號
2015-07-23
成員變量可以共享啊
2015-07-01
不可以嗎?我感覺也應該可以共享成員變量的!等下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