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問題。
老師講:當兩類變量同名時,方法會優先使用局部變量。也稱之為“就近原則”。那么問題來了,這里講的“優先使用”是說方法會優先使用局部變量但是還是會出現使用成員變量的情況,還是說方法在任何情況下都只會使用局部變量呢?如果是前面那種意思,那在什么情況會使用成員變量而不是局部變量呢?
老師講:當兩類變量同名時,方法會優先使用局部變量。也稱之為“就近原則”。那么問題來了,這里講的“優先使用”是說方法會優先使用局部變量但是還是會出現使用成員變量的情況,還是說方法在任何情況下都只會使用局部變量呢?如果是前面那種意思,那在什么情況會使用成員變量而不是局部變量呢?
2015-04-12
舉報
2015-09-18
1、局部變量和成員變量的作用域不同;局部變量在方法內部(方法開始到結束);成員變量作用域是整個類(從類開始到結束);
2、成員變量有默認值,(被final修飾且沒有static的必須顯式賦值),局部變量不會自動賦值
3、成員變量可以被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static、final修飾符修飾,局部變量只能被final修飾符修飾。
4、成員變量在堆里進行創建,局部變量在棧里進行創建。
2015-04-12
當方法中存在一個局部變量和成員變量同名時,使用的都是局部的變量,不會使用成員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