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文件在不同位置有不同效果,請問根據什么原則來在適當位置引入JS文件呢?
在引用JS外部文件時,發現了一個問題。
教程中引用JS文件的大多寫在HTML<head>標簽中,但先引入JS文件可能造成的情況是,如果是針對<body>中的特定元素做修改的話,那么是無法實現的。
例如:
<!doctype?html>
<html>
<head>
<meta?charset="utf-8">
<title>galo's?page</title>
<script>
????document.getElementById("p1").innerHTML=("replace?by?js");
</script>
</head>
<body>
????<p?id="p1">this?is?written?by?HTML</p>
</body>
</html>但是如果JS代碼是在p標簽下引入,則可實現。
請問,如果要從外部引入JS文件,針對一些HTML元素進行調整,是根據什么原則在何處引入JS文件呢?
2015-03-24
寫在上面時如果是需要操作頁面元素的js代碼,要放在頁面加載完成函數里,如:
$(document).ready(function(){
document.getElementById("p1").innerHTML=("replace?by?js");
});?
本人是習慣寫在上面或引入外部js文件,頁面比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