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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phone phone=new Telphone();和Telphone phone2=new Telphone();都顯示構造的方法沒有使用是為什么?
2015-02-19
源自:Java入門第二季 升級版 8-6
正在回答
解決了!是這樣的,編譯器是實時判斷你的代碼是否有錯的,在你寫到目前這個對象創建的語句時,你還沒有對這個對象進行操作,編譯器認為你創建的這個對象沒有操作是浪費內存的行為,所以就給出警告,你在后續的代碼中如果用到了這個對象的話,這個警告就會消失了。
qq_Kyo_1 提問者
表明該變量 沒有使用,使用過 就不提示了
我的也是,但是有一個問題,輸出的語句是可以執行的,但為什么就是無法給成員變量賦初值呢?
我也遇到了這個問題,在main方法里面定義一個來自同一個包的其他類的對象時,就出現了警告,說這個對象是:不可使用的局部變量(The value of the local variable ... is not used.(其中的 “...”是我的對象名))
if語句里的變量沒有聲明 ?應該是newsc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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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升級!以終為始告別枯燥,在開發和重構中體會Java面向對象編程的奧妙
3 回答為什么會顯示The value of the local variable phone2 is not used?
3 回答the import com.imooc.MyClass is never used
2 回答導入包后提示The import com.mei is never used
5 回答請問出現The method call() is undefined for the type Azsc 是什么原因?
3 回答the super class does not implement equals()and hashcode()-the resulting code may not work corre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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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5
解決了!是這樣的,編譯器是實時判斷你的代碼是否有錯的,在你寫到目前這個對象創建的語句時,你還沒有對這個對象進行操作,編譯器認為你創建的這個對象沒有操作是浪費內存的行為,所以就給出警告,你在后續的代碼中如果用到了這個對象的話,這個警告就會消失了。
2016-02-03
表明該變量 沒有使用,使用過 就不提示了
2016-01-25
我的也是,但是有一個問題,輸出的語句是可以執行的,但為什么就是無法給成員變量賦初值呢?
2015-12-05
我也遇到了這個問題,在main方法里面定義一個來自同一個包的其他類的對象時,就出現了警告,說這個對象是:不可使用的局部變量(The value of the local variable ... is not used.(其中的 “...”是我的對象名))
2015-04-03
if語句里的變量沒有聲明 ?應該是newsc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