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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構造有參構造方法時,類的實例變量可以不先設置屬性就可以直接把參數值賦給實例變量?
2019-05-19
源自:Java入門第二季 升級版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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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下面是成員變量可以不賦值直接定義,而構造方法加入參數(也就是屬性)形成方法的重載從而創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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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升級!以終為始告別枯燥,在開發和重構中體會Java面向對象編程的奧妙
3 回答為什么不能調用有參構造方法里面的變量進行賦值,而無參構造方法里面的變量可以直接調用進行賦值,為什么用類名聲明一個有參變量不可以調用有參構造方法
1 回答有參的構造方法給成員變量賦值
1 回答構造方法里頭能不能直接用構造方法的參數,不賦值給成員變量
4 回答為什么把父類的變量改成靜態變量(父類中寫有帶參構造方法),子類中無參的構造方法是對的
2 回答可以在構造方法內實例化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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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類下面是成員變量可以不賦值直接定義,而構造方法加入參數(也就是屬性)形成方法的重載從而創建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