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方法和一般方法
還是沒有理解構造方法和方法的異同,我們創建一個對象不就 class名+對象名=new class名(); 就可以了嗎這個構造方法該怎么理解,什么時候需要用。一般的方法是寫在方法里,然后在main里創建對象然后調用,看是否有參數傳到這個方法里,是否有返回值返回到main里。沒理解構造函數,求大神指點!
還是沒有理解構造方法和方法的異同,我們創建一個對象不就 class名+對象名=new class名(); 就可以了嗎這個構造方法該怎么理解,什么時候需要用。一般的方法是寫在方法里,然后在main里創建對象然后調用,看是否有參數傳到這個方法里,是否有返回值返回到main里。沒理解構造函數,求大神指點!
2018-11-02
舉報
2018-11-02
構造方法的一個關鍵特點就是他會在對象能夠被賦值給引用之前就執行,也就是說可以在對象被引用之前介入。也就是說對象有機會對構造過程給予協助。
2018-11-02
創建一個對象? class名+對象名=new class名() 時自動會調用構造函數,構造函數的功能就是給對象的成員變量賦初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