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懵逼呀,為啥在style樣式要分開兩個選擇器寫,一起寫不行嗎
?<p>到了<span class="stress bigsize">三年級</span>
在頭部的css樣式是
.stress{
????????color:red;
}
.bigsize{
????????font-size:25px;
}
為什么要這樣,直接
.stress bigsize{
????????color:red;
????????font-size:25px;
}
這樣不行嗎
?<p>到了<span class="stress bigsize">三年級</span>
在頭部的css樣式是
.stress{
????????color:red;
}
.bigsize{
????????font-size:25px;
}
為什么要這樣,直接
.stress bigsize{
????????color:red;
????????font-size:25px;
}
這樣不行嗎
20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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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行不行按你說的方式寫個代碼運行一下不就知道了!我試了一下,不行,題主要問為什么不行的話,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而且我想了想就算能運行也得不到想要的樣式,前面兩個類選器只需要改顏色并不需要改字體,寫一起的話三個類選器都變成又改顏色又改字體的樣式了。
2018-08-19
可以一起寫,教程分開寫的目的應該就是為了說明類和id選擇器的區別點。
2018-08-05
單看這段代碼要求更方便一些,但如果我想要有只運用stress選擇器,而不運用bigsize選擇器就會辦不到了,它的目的是想要區分“類”和“id"選擇器的區別。
2018-08-05
可以寫在一個選擇器的里面
分不分開寫不是必須的,只不過有時方便一些 比如,我想要紅黃藍綠4種顏色的字體,可以這樣寫,就是把重復的樣式font-size:25px;放在bigsize,只需要寫一次,如果不分開的話,要寫4次,所以分開寫其實就是一個抽取重復樣式
以達到簡化目的的技巧,要做好需要的經驗的積累
.stress {color:red;}.yellow?{color:yellow?;}.blue{color:blue?;}.green{color:green;}.bigsize{font-size:25px;}
<span class="stress bigsize">三年級</span>
<span class="yellow bigsize">三年級</span>
<span class="blue bigsize">三年級</span>
<span class="green bigsize">三年級</span>
2018-08-05
上面的是A->a樣式,B->b樣式,而如果合在一起寫的話就是A->a,b,B->a,b樣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