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道編程題的優先級
在前面的HTML基礎課中,提到“ID選擇符>類選擇符>標簽”“內聯>嵌入>外聯”
這里,最高優先級txt(id),至少要使用同等優先級的去修改它。
提示里,使用style,這就可以假設style=“內聯id選擇符”;
同樣的,可以假設className=“內聯類選擇符”;
不知,這樣理解對不對呢?
在前面的HTML基礎課中,提到“ID選擇符>類選擇符>標簽”“內聯>嵌入>外聯”
這里,最高優先級txt(id),至少要使用同等優先級的去修改它。
提示里,使用style,這就可以假設style=“內聯id選擇符”;
同樣的,可以假設className=“內聯類選擇符”;
不知,這樣理解對不對呢?
2017-09-01
舉報
2017-09-02
這里的style都指的是內容的形式體現,并不是選擇符中的,這里的style是專門用來修改html樣式的,可以說是固定的。??? 個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