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偽類選擇符
為右邊代碼編輯器中第一段文字“膽小如鼠”加入鼠標滑過文字字號設置為20px。
a:hover{
? ? color:red;
? ? font-size:20px;
}
我這樣敲,字體大小沒有變
a:hover{
? ? color:red;
}
a{font-size:20px;}
這樣就可以
但我看別人的代碼都是第一種
為右邊代碼編輯器中第一段文字“膽小如鼠”加入鼠標滑過文字字號設置為20px。
a:hover{
? ? color:red;
? ? font-size:20px;
}
我這樣敲,字體大小沒有變
a:hover{
? ? color:red;
}
a{font-size:20px;}
這樣就可以
但我看別人的代碼都是第一種
2016-08-21
舉報
2016-08-31
第一種是正確的,當你鼠標滑倒你指定的文本時才會出現字體和顏色變化
2016-08-21
第一種才是對的,字體的變化體現在鼠標滑過你選擇的文本時,字體大小會變化,鼠標沒滑過該文本的時候,字體是沒有變化的!
2016-08-21
第一種鼠標滑過,被標識的文字會有變化,第二種是直接顯示變化,即是鼠標沒有滑過也能看到變化
2016-08-21
第二中的話,不是標簽狀態,它的效果會使一直是20px大小,而不是鼠標劃過時的,而第一種就是鼠標劃過時的狀態。
2016-08-21
a:hover{color:red;font-size:20px}
2016-08-21
你得把鼠標放在連接上,連接字號才能變大。你的第一段代碼是沒問題的,第二個代碼沒有鼠標滑過字號改變的效果。
2016-08-21
前一種才是對的
第二種寫法讓<a>的字體直接變成了20px,而不是鼠標滑過時變成20px
感覺第一種寫法沒問題呀,你看一下是不是你有拼寫錯誤或者標點沒換成英文,或者重置代碼再寫一次,可以把20px換大一點,比如50px,會不會是字號變化比較小沒太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