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選擇符的權重大于標簽的權重,為什么.first{color:green;} p sapn{color:purple;}顯示出來的字體顏色是紫色而不是綠色?不是.first的權重比較大么?
類選擇符的權重大于標簽的權重,為什么.first{color:green;} p sapn{color:purple;}顯示出來的字體顏色是紫色而不是綠色?不是.first的權重比較大么?
類選擇符的權重大于標簽的權重,為什么.first{color:green;} p sapn{color:purple;}顯示出來的字體顏色是紫色而不是綠色?不是.first的權重比較大么?
2016-06-19
舉報
2016-07-01
雖然.first權值是10,但“膽小如鼠”是里面的一個繼承,它的權值只有0.1;
而p span的權值是2
2016-06-19
因為繼承的權值可以看成為0.1,剛開始執行.first{color:green;}就是綠色的,然后再執行p span{color:purple;}由于權值為2,就變成了粉色了
2016-06-19
你的單詞寫錯了
2016-06-19
檢查一下它們是否為同一個元素設置的
2016-06-19
因為你單詞寫錯了啊
2016-06-19
可以看看你的源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