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對象t1時 為什么后面一個括號就可以傳參?
teacher t1("merry",12);? 覺得不理解
不應該是定義對象后 通過調用對象里的函數 那時再傳參嗎?? 例如 teacher("merry",12);?
要是默認的話,不是也應該是通過new來創建的對象可以這樣有默認值嗎?
teacher t1("merry",12);? 覺得不理解
不應該是定義對象后 通過調用對象里的函數 那時再傳參嗎?? 例如 teacher("merry",12);?
要是默認的話,不是也應該是通過new來創建的對象可以這樣有默認值嗎?
2016-02-17
舉報
2016-06-11
這里的t1,雖然是類里面的對象,但是這里是實例化對象。
2016-02-17
帶參數的構造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