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值的大小計算是不是有問題?
根據權值大小規則:標簽的權值為1,類選擇符的權值為10,ID選擇符的權值最高為100.那"膽小如鼠"四個字應該在.frist類選擇符、p標簽、span標簽中。這是影響它的權值應該是10>1>1.即使添加了p span{color:purple;}代碼過后,賦予“膽小如鼠”的權值也應該是1+1=2.可是也大不過.first類選擇符的權值10啊。那為什么膽小如鼠會根據p span{color:purple;}代碼運行?
根據權值大小規則:標簽的權值為1,類選擇符的權值為10,ID選擇符的權值最高為100.那"膽小如鼠"四個字應該在.frist類選擇符、p標簽、span標簽中。這是影響它的權值應該是10>1>1.即使添加了p span{color:purple;}代碼過后,賦予“膽小如鼠”的權值也應該是1+1=2.可是也大不過.first類選擇符的權值10啊。那為什么膽小如鼠會根據p span{color:purple;}代碼運行?
2015-11-05
舉報
2015-11-05
雖然first類權值高,但是它只作用在<p>標簽上,到<span>標簽的時候是繼承了,繼承的權值很低的,有的文獻說繼承的權值只有0.1。
p span{}的權值比繼承的權值高,2>0.1(繼承權值),所以執行的還是p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