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贊回答 / finalObject
兩者都能實現功能,之所以分開寫,是希望把處理代碼和顯示代碼分開,那個函數就負責,你輸入一個數字,我返回給你一個狀態,這個狀態里包含了所有信息,后面那個switch,只不過是幫忙把這個狀態信息表現了出來(通過終端打印的方式)這樣做的好處是,可能在別的場景中,比如說我寫了一個圖形界面,這時候我要表現這個信息,可能就是更新界面了,這個時候,我原先函數是不需要變的,變得只是負責顯示部分的代碼。至于什么時候用枚舉,我覺得不用刻意強求,知道有這么一個東西,實戰中慢慢的就會知道什么時候用這個了
2019-02-01
最新回答 / 慕數據021159
在看后面的視頻中我逐漸明白了如何回答自己這個問題:借用劉老師視頻中的話:“方便的構造函數認為當自己在最終調用指定的構造函數時(必須的),self 才被構造出來。”那么只需要在當前的方便的構造函數中傳入那個在最終調用指定的構造函數時所傳入的值,就可以了。回歸到本例中,就是“在當前的方便的構造函數中傳入group : "" 就可以了”
2019-01-29
最贊回答 / 梁華建
解決了 我是把可選型的var 寫成let了 既然是let 但是你又不在構造函中給他賦值 ,那么這個let在那個構造函數中就變得沒有用處 當用戶調用這個let的時候就會出現問題了!
2019-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