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中this是依賴調用時上下文環境動態確認this所代表的對象(js中一切皆為對象),作為強類型C#,在定義時候就確定this代表哪個對象。隨著老師講解,漸漸理解弱類型語言和強類型語言的異同,贊
2017-12-07
JavaScript新版本es6開始,類的定義基本和強類型C#等類似了,class類,默認構造方法,放在es6之前,JavaScript都是通過原型prototype實現類,當然es6的類就是語法糖,內部實現依舊是原型
2017-12-06
還是不要使用注釋和取消注釋快捷鍵為好,vs中有個ctrl + U可以轉大寫,你會不小心將變量名搞成大寫而不發覺。然后項目就會出現bug??!
201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