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 慕后端9316249
重定義就是你有一個父類A, B類和C類同時繼承父類A,A類沒有生命#IFNDEF DEFINE #ENDIF,那么就會在生成B類和C類的時候重定義了。
2019-01-02
最新回答 / qq_若初又如何_0
不能,不論是共有,私有,還是保護繼承,父類中的私有成員,函數,繼承到子類中都是不可用的。像你的問題,子類對象可以直接調用從父類繼承來的函數1來實現間接訪問2,而不能是3.
2018-12-30
最新回答 / qq_慕瓜7215810
在函數的傳參過程中會用到啊,這個函數A需要從別的地方調用來參數,不就得靠賦值來進行嗎,同時因為這個A函數可能處理不同名稱的此類型變量,所以創建中間變量P就可以調用很多次這個函數A
2018-11-29
最贊回答 / AMLXS
記住一句話,屬性私有化,行為(函數)公開化如果基類中的屬性使用protected修飾的話那么子類就可以使用函數訪問并修改如果基類中的屬性使用private 修飾話,那么子類就無法使用函數訪問和修改,包括構造函數.
2018-10-14
最贊回答 / Alex_ZM
因為 你的Worker和Farmer的構造函數的實現是自定義的(),并沒有像初始化列表那樣調用了Person的構造函數,<...圖片...>Person的成員函數自然不會修改
2018-08-19
最新回答 / 慕蓋茨0283003
繼承是將父類的函數與變量繼承給了子類,所以子類不用重復聲明。同時子類也能聲明自己的函數和變量。這些子類聲明的函數和變量是父類沒有的。所以可以通過子類給父類賦值,因為父類有的子類都有。不能通過父類給子類賦值,因為子類自己獨有的函數和變量父類沒有。
201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