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態:1.聲明一個父類的指針指向子類對象,當調用函數是,能夠調用到正確的版本
2.聲明一個父類指針,這個指針可以創建任何他的自類對象包括他自己
3.當一個方法的形參是一個父類指針的時候,這個指針可以接受任何他的子類對象包括他自己
4.聲明一個父類指針類型的容器(Map<Base *>,Set<Base *>,List<Base *>..),可以向這個容器中添加任何他的子類對象包括他自己
2.聲明一個父類指針,這個指針可以創建任何他的自類對象包括他自己
3.當一個方法的形參是一個父類指針的時候,這個指針可以接受任何他的子類對象包括他自己
4.聲明一個父類指針類型的容器(Map<Base *>,Set<Base *>,List<Base *>..),可以向這個容器中添加任何他的子類對象包括他自己
2015-08-10
類內應該在設置成員變量的時候使用setter就是porperty, 而在獲取的時候使用instance variable, 因為如果對一個成員變量有一些邏輯判斷的時候, 使用setter保證執行這些邏輯, 而獲取則直接使用成員變量效率更高些, 當然如果成員變量都自己寫了getter的話, 那就使用property, 一切都以實際應用為主.
201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