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采納回答 / shtiny
對象的屬性標簽可以確定當前屬性是不是能夠修改或者刪除等操作,主要屬性標簽有configurable 是否可用 delete刪除某個屬性、enumerable 是否可用for in 遍歷、writable 是否可以修改。
2017-10-24
已采納回答 / qq_戀懿_0
是不是實現變色??!你把form的寫在<script></script>中了,把他放在外面就可以了!<!DOCTYPE?HTML><html>????<head>????????<meta?http-equiv="Content-Type"?content="text/html;?charset=gd2312">????????<title>制作我的第一個網頁</title>????</head>??...
2017-09-14
已采納回答 / qq_獨家記憶_5
try{}catch(....){}finally{}先try捕獲異常,執行catch里面的內容,最后執行finally里面的內容,當然也可以只寫catch或者finally兩個中的一個,但是必須寫try語句塊。
2017-09-10
已采納回答 / LittlePig77
這個括號用于調用前面的函數表達式,就像有個function a,我可以這樣調用它:a()如果沒有這個括號,那(function(){})就只是一個函數表達式,并不會去調用它。這樣說,你能懂么
2017-08-25
已采納回答 / Charles3477936
這節中的get和set聲明的地方是在對象中,所以要按照對象里屬性的方式去寫。即get:function(){},而不能再寫成get function(){}這種方式了,否則會報錯。這是語法問題。
2017-08-21
已采納回答 / 左旋cZ
t1是第一個數組第i個元素的類型,t2是第二個數組第i個元素的類型.然后依次存入countMap1和countMap2中.其中以t1和t2為鍵,當countMap中沒有該數據的計數為1,否則原來的數據++.這樣就是來使其符合條件(?數組中的成員類型相同,順序可以不同),意思就是數據種類和相應數量相同,順序可以不同.最后再對countMap1和countMap1的鍵值對進行對比來看是否符合條件.
2017-08-09
已采納回答 / LittlePig77
這是他代碼的不足之處,不太明白他為什么要畫蛇添足,其實直接把typeOf方法返回的類型各自放進一個新數組,然后調用sort排序,再用toString/join等方法變成字符串,判斷是否相等即可,你可結合卡卡和穿墻代碼來寫出更好的代碼,卡卡的代碼有有點問題,對于類型的判斷感覺過于簡單粗暴,如果數據變下,可能會出錯。
201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