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與老師將的動態代理不是很明白然后找了一篇博客寫的不錯,大家可以參考
https://www.cnblogs.com/xdp-gacl/p/3971367.html
https://www.cnblogs.com/xdp-gacl/p/3971367.html
2019-05-24
最后做一個總結,如果按照我的理解,Class c1 = Foo.class; 指的就是,獲取自定義類型Foo的字節碼對象。Class c2 = Cat.class; 指的就是獲取自定義類型Cat的字節碼對象。還有一種說法就是獲取引用類型Cat的字節碼對象。因為任何自定義類型都是引用類型,反過來說,只有引用類型可以自定義。
2019-04-06
類最后會編譯成字節碼,Class實際上不是類的對象,而是字節碼對象。這里還要進一步說明什么是類,我對類的理解,就是自定義數據類型,在Java中有基本數據類型,但肯定是不夠用的,所以程序員可以自定義一些類型。比如定義了一個class Foo,那么就有了一個叫Foo的類型。官方說的class type,應該就是指自定義類型。比如Foo類型,Cat類型,Dog類型。那么自定義類型由什么來確定呢?當然是由字節碼來確定,字節碼叫Foo.class,那么你就是Foo類型,字節碼叫Cat.class,那你就是Cat類型。
2019-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