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數組對象就是類似一個數組的對象,對象默認是沒有length屬性的,所以
1,必須構造一個length屬性。
2,必須有下標0,1,2...n(必須連續遞增,不能是0,3,4)
3,且length <= (n+1)
起始下標就是對象的屬性,這個屬性在對象里通過this[i]使用
jQuery()的結果就存儲在this[i]里,get(i)相當于調用了this[i]
1,必須構造一個length屬性。
2,必須有下標0,1,2...n(必須連續遞增,不能是0,3,4)
3,且length <= (n+1)
起始下標就是對象的屬性,這個屬性在對象里通過this[i]使用
jQuery()的結果就存儲在this[i]里,get(i)相當于調用了this[i]
2015-02-17
常規:1.定義函數function fn(){a,b} ;2.傳參并運行fn('aa','bb');
立即運行分解:第一步定義函數:function(a,b){},第二步傳參并運行:( function(a,b){} )('aa','bb')。
另外不管是有名還是無名函數,在內存里都有一個指針指向函數。
立即運行分解:第一步定義函數:function(a,b){},第二步傳參并運行:( function(a,b){} )('aa','bb')。
另外不管是有名還是無名函數,在內存里都有一個指針指向函數。
2015-02-17
這個要有編譯原理的功底才能理解,js的語法分析器規則是:當“()”作為一個運算符時(權威指南里有詳細的說明),里面填的都解釋為表達式,既然是表達式就有結果,這個結果就是一個無名函數的指針(或者說引用),這個指針在內存的函數棧里,然后再用“()”運行這個無名函數。跟先定義一個函數,然后用()調用它是一個道理。
2015-02-17
在一個jquery對象的基礎上,查找另一個jquery對象,這個新的jquery對象有一個prevObject屬性,這個屬性保存著你上一個jquery對象,end方法就是返回這個屬性,其實每一個jquery對象都有這個屬性,第一次得到的jquery對象(沒有在一個jquery對象的基礎上查找的jquery對象),也有prevObject屬性($(null))
20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