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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的事件流是事件冒泡流,而Netscape的事件流是事件捕獲流 1、事件冒泡 事件冒泡,即事件最開始由最具體的元素(文檔中嵌套層次最深的那個節點)接收,然后逐級向上轉播至最不具體的節點(文檔)。 2、事件捕獲 事件捕獲的思想是不太具體的節點應該更早接收到事件,而最具體的節點最后接收到事件。 二、事件處理程序 1、HTML事件處理程序 2、DOM0級事件處理程序 3、DOM2級事件處理程序 DOM2級事件定義了兩個方法:用于處理指定和刪除事件處理程序的操作:addEventListener()和removeEventListener()。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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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onclick===el.['onclick']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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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addEventListener()添加的事件只能通過removerEventListener去刪除 DOM0級和DOM2級,一個元素可以給它添加多個事件處理程序,會按順序執行。this,可以引用被觸發的那個元素。而HTML事件不可以添加多個事件處理程序。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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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0級事件處理程序: 把一個函數賦值給一個事件的處理程序屬性(較傳統的方式)(用的比較多的方法)(優點:簡單,跨瀏覽器的優勢) dom.onXXX=function(){……} dom.onXXX=null 刪除onclick屬性 e.stopPropagation();可以阻止事件冒泡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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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事件的缺點:HTML與JS代碼緊密的耦合在一起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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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冒泡:從最內層至最外層(IE)從具體出發 事件捕獲:從最外層至最內層(Netscape)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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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冒泡:即事件最開始由最具體的過猶元素(文檔中嵌套層次最深的那個節點)接收,然后逐級向上傳播至最不具體的那個節點(文檔)。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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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添加時間瀏覽器兼容問題: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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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0級事件:btn.onclick=function(){} 移除:btn.onclick=null dom2級事件:btn.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false) 移除:btn.remove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false) 事件名稱木有on哦 dom2級不兼容IE瀏覽器,兼容的方式:btn.attachEvent('onclick',function(){}),detachEvent('onclick',function(){}) 事件名稱又有on了哦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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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流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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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文檔有點滴幾滴滴滴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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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unction evtHandler(e) { //使用e可以獲取事件對象且兼容FF、Chrome、IE,為啥要用e || window.event進行判斷? } //全局event對象在FF下不能獲取,屬于瀏覽器兼容性問題,在IE6.0以及chrome下都可以獲取 2.cancelBubble 阻止冒泡 IE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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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ventListener/attachEvent('onlick',xx) removeEventListener/detachEvent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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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器之爭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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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對象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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